出售假冒“华为”耳机,华为起诉网店擅用其商标获赔100万
IT之家5月30日消息,华为信息显示,出售近日,假冒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侵权华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耳机案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消费者投诉,起诉其商发现被告深圳市金运视讯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网店多款华为耳机,面向全国范围长时间、擅用大规模实施侵害原告注册的标获“华为”“HUAWEI”“FREEBUDS”商标专用权。同时,赔万金运公司在产品页面中使用“官方正品华为专用”、华为“官方原配”等字样,出售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华为或与华为相关联,假冒属于对产品品质和来源进行虚假宣传的耳机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要求金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相关商标专用权的起诉其商侵害、立即停止侵害华为公司合法权益的网店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万元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IT之家了解到,法院经查认为,金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结果为,金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向华为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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